脊柱脊髓损伤

一、康复住院标准

(一)颈椎颈髓损伤

1、脊柱稳定的情况下:

(1)生命体征稳定,心肺功能良好,合并的内脏损伤已经处理后,无其他严重合并症。

(2)外科处理,行颈部固定后2~3周。

2、脊柱不稳定的情况下:

(1)生命体征稳定,心肺功能良好,内脏损伤已经处理后,无其他严重合并症。

(2)经手术后,椎体稳定性重建,伤口甲级愈合,并行颈部固定后2月。

(3)上颈段完全性脊髓损伤手术后3月。

(4)伤口感染者,感染已控制、伤口愈合。

(二)胸、腰椎损伤

1、脊柱稳定情况下:

(1)生命体征稳定,心肺功能良好,合并的内脏损伤已经处理后,无其他严重合并症。

(2)对线良好者,行胸、腰段椎体固定后4~5周。

2、脊柱不稳定情况下:

(1)生命体征稳定,心肺功能良好,合并的内脏损伤已经处理后,无其他严重合并症。

(2)合并脊髓损伤者,行胸、腰段脊柱固定术拆线后,伤口甲级愈合2月

(3)伤口感染者,感染已控制、伤口愈合。

二、康复住院时限

颈髓损伤康复住院6~12个月;

胸髓损伤康复住院6~9个月;

腰髓损伤康复住院3~6个月;

脊髓圆锥与马尾损伤康复住院3个月。

患者到出院时间,功能上仍有较大治疗意义,经申请批准后可以继续留院治疗。患者出院后根据病情需要可转入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。

三、临床检查规范

(一)常规检查

1、三大常规检查。

2、电解质、肝、肾功能、血脂、血糖检查。

3、乙肝两对半、甲胎蛋白、癌胚抗原。

4、脊柱X线、心电图、肺功能、泌尿消化系B超:包括测膀胱容量及残余尿量。

5、神经电生理检查:强度-时间曲线检查、神经传导速度测定、肌电图(包括括约肌肌电描记)、体感诱发电位(SEP)、F反应、H反射、运动诱发电位(MEP)、阴部神经反射。

适应症:肌肉完全瘫痪或不全瘫痪,为明确或排除合并周围神经损伤时。间隔2~3个月复查一次。

6、尿流动力学检查

适应症:脊髓损伤后神经原性膀胱。首次检查在脊髓休克结束后即伤后2~6周进行,此后间隔2月复查一次。

(二)可选择检查

1、梅毒血清学、艾滋病病毒抗体测定。

适应症:疑有该方面疾病。入院时查。

2、膀胱镜检查。

适应症:脊髓损伤后膀胱结石、血尿。间隔2月复查一次。

3、多普勒超声波。

适应症:疑有深静脉血栓时做。

4、骨密度检查

适应症:脊髓损伤后骨质疏松。间隔3月复查一次。

5、骨扫描

适应症:疑有异位骨化早期。

(三)需申请检查

1、脊柱CT或MRI检查。

适应症:脊柱稳定的伤后3月检查一次,脊柱不稳定的伤后1~3个月每月检查一次。

2、泌尿系造影。

适应症:反复泌尿系感染,或其他无法预料的临床情况需要。间隔2月复查一次。

3、脊髓造影。

适应症:脊髓再次创伤出血。

四、临床处置规范

(一)临床常规治疗

1、脊柱手术复位内固定,必要的外固定(颈托、腰围、硬质胸腰骶椎矫形器),心电监护。

2、药物治疗:类固醇激素(甲基强的松龙)、啡肽类物质拮抗剂、利尿剂、东莨菪碱、神经节苷脂(见医疗保险三大目录)。

(二)常见并发症处理

1、肌痉挛:

(1)牵张运动及放松训练、水疗、理疗(直肠电刺激)。

(2)口服药物:巴氯芬、妙纳、强筋松、安定。

(3)肉毒毒素肌肉注射、无水乙醇神经肌肉阻滞术。

(4)关节松解术、肌腱延长术、肌腱神经根切断术、屈指、屈拇功能重建术,手内肌功能重建术。

2、疼痛:

(1)运动和理疗(电刺激)、中药、针灸。

(2)口服药物: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、三环类抗抑郁药。

(3)神经注射:无水乙醇或石炭酸神经注射。

(4)神经外科手术:神经干切断术、交感神经切除术、脊髓切断术、脊髓后根消融术。

3、泌尿系统并发症:

(1)尿路感染:理疗(超短波)、间歇导尿、膀胱冲洗、抗菌药物。

(2)泌尿系统结石:中药排石、超声波体外碎石。

(3)神经源性膀胱:膀胱训练、间歇导尿、酚卞明、盐酸黄酮派脂、直肠电刺激、手术。另:便秘——调整饮食,训练排便。

4、心血管问题:

(1)心律失常:心电监护、抗心律失常药物。

(2)体位性低血压:应用下肢弹性袜、弹性腹带、血管活性药物。

(3)自主神经反射异常:口服钙拮抗剂、交感神经阻滞剂、硝酸甘油类。

(4)静脉血栓:应用下肢弹性袜、弹性绷带、理疗、抗凝治疗。

5、体温调节障碍:防寒保暖、物理降温、抗感染。

6、异位骨化:依地酸二钠、理疗、手术切除。

7、压疮:减压、换药、理疗、手术皮瓣移植手术。

8、性功能障碍:

(1)血管活性物质阴茎海绵体注射:罂粟碱、酚妥拉明、前列腺素。

(2)真空技术、阴茎假体、骶前神经刺激器。

9、关节挛缩:

(1)牵伸手法、矫形器。

(2)外科手术:肌腱延长术、肌腱切断术。

10、骨质疏松:

(1)早期站立、行走训练。

(2)药物:降钙素。

11、呼吸功能障碍:

(1)开放气道、机械通气、抗生素、支持治疗。

(2)呼吸锻炼。

五、护理规范

(一)护理评价

1、一般情况评价

既往病史、遗传病史、过敏史、入院方式、婚姻状况、文化程度、职业情况。

2、生活状况和自理能力评价

营养状况、所需饮食、食欲评价、进食方式、个人嗜好、睡眠状况、排泄状况及辅助方式、生活自理能力。

3、心理社会评价

情绪倾向、心理障碍、社交、社会生活能力、就业能力、生活质量、家居环境、家庭支持系统、住院顾虑。

4、专科评价

生命体征、皮肤状况、褥疮发生危险因素评分、安全危险因素、脊髓损伤部位、损伤类型、肢体形态及运动、感觉功能、坐站平衡能力、痉挛程度、疼痛程度、减痛方法、二便功能、活动辅助工具。

(二)康复护理常规

1、按神经内科和康复护理常规护理(护理常规具体内容附后)。

2、康复护理技术指导

(1)良肢位及体位变动指导:床上良肢体位、卧位、坐位、站立、步行、轮椅使用的指导。

(2)放松训练指导:全身放松训练、腹式呼吸训练、促进放松训练措施。

(3)呼吸训练指导:腹式呼吸、吹哨式呼吸、吹烛练习、吹纸练习。

(4)体位排痰训练:体位排痰、辅助排痰、体位引流及辅助方法联合排痰、特殊患者排痰法

(5)膀胱功能训练:盆底肌肉训练、尿意习惯训练、激发技术、Valsalva屏气法、Crede手压法、计划饮水、间歇导尿、改良膀胱冲洗、清洁导尿、耳穴、体穴(如骶孔)注射疗法。

(6)排便训练:排便操、腹部按摩、调整饮食结构、药物使用指导、人工掏便方法。

(7)维持关节活动度的被动训练指导:被动运动训练指导、关节功能性牵引训练指导、持续性被动运动训练指导。

(8)床-轮椅之间的转移训练:侧方转移法、垂直转移法、站立位转移法。

(9)ADL训练指导:进食、个人卫生、入浴、穿脱衣裤、床上翻身、转移、乘轮椅入厕及减压防压疮等训练指导。

(10)康复辅助器具应用训练:辅助器具的使用方法、注意事项、穿戴辅助器具训练、辅助器具保养。

3、康复心理护理

(三)并发症的护理

疼痛、呼吸道感染、泌尿道感染、压疮、胃肠功能紊乱、体位性低血压、自主神经反射增强、下肢深静脉血栓、痉挛、关节挛缩、体温调节障碍等并发症护理,性功能障碍及异位骨化及骨质疏松防治指导。

(四)家庭康复指导

心理疏导,自我护理、饮食、用药的指导、肠道功能、膀胱功能训练及清洁导尿技术指导,防压疮及泌尿系感染等并发症的预防指导,家庭康复训练指导、安全指导、房屋无障碍设施指导、就业就医指导。

六、医疗康复规范

(一)康复评价常规

患者入院,立即根据各专科情况做初期的评价:针对其躯体功能,进行综合运动功能(ASIA),上下肢和躯干肌力,各个关节的活动度,感觉功能,肌肉的牵张反射,肢体的形态,上肢的功能,在各种体位下的平衡能力,日常生活活动,泌尿功能及性功能的评价;若患者可以行走,还需进行步态分析。针对其精神心理状况进行人格和情绪的评价。

随着治疗的进行,一般每隔一个月,对患者进行一次中期评价,治疗前阶段的中期评价内容与初期评价的内容基本一致。

(二)康复治疗规范

1、物理治疗常规

(1)运动疗法

A、床边训练:早期进行床上良肢位的摆放,床上主动肌力训练,呼吸训练,和坐位平衡训练,通过患肢关节被动活动、牵伸维持关节活动度。当患者适应治疗并可坚持30分钟以上时,转到运动治疗室进行治疗。

B、一般运动治疗:继续进行被动活动、牵伸、患肢残存肌力的力量训练、呼吸训练,并进行平衡训练和站立床的治疗。不完全损伤患者下肢肌力达不到3级时,进行减重训练。随着治疗的进行,若患者达到使用矫形器的标准,则进行步行的训练。

C、室外运动治疗:在患者出院前的治疗阶段内,患者操纵轮椅的能力和步行能力达到一定水平,就在室外或社区内进行身体耐力、步行速度、上下斜坡或台阶的训练。。

(2)物理因子治疗

急性期:超短波疗法、直流电药物离子导入疗法、红外线疗法、石蜡疗法:改善受伤部位的血液循环,加速残存血液及其他渗出物的消散与吸收;促进患部水肿与肿胀的消退,以减轻对脊髓的压迫;减少粘连或瘢痕的形成加速神经组织的再生和神经机能的恢复。

恢复期:(一)痉挛性瘫痪:石蜡疗法、神经肌肉电刺激疗法、红外线疗法:在于降低运动神经元的兴奋性及肌张力和促进肢体随意运动的恢复,具有较强的热作用改善肢体的血液循环及营养状态,并可降低神经的兴奋性,降低肢体的肌肉张力,有利于肢体机能的恢复。

(二)弛缓性瘫痪:电体操疗法、功能性电刺激疗法、电水浴疗法:为了减轻或防止肌肉萎缩,改善局部血液循环,提高肌肉张力,促进肢体技能恢复。

(三)尿失禁及尿潴留:感应电疗法

(3)水疗:如情况允许可进行水中运动疗法。

2、作业治疗常规

(1)床边训练:早期进行良姿位摆放,并行床边ADL训练,训练内容包括床上翻身、坐位平衡、进食、修饰,当可维持坐位30分钟以上时开始到治疗室进行治疗。

(2)ADL训练:首先进行床上翻身及坐位平衡训练,当可独立维持坐位并独立翻身时进行卧位到坐位转移训练,同时也需加强坐位平衡训练。坐位平衡达到或接近Ⅱ级后可进行轮椅到床、厕座、椅的转移训练和穿衣训练、入厕所训练、洗澡训练。

(3)轮椅训练:早期进行自我减压、平地驱动、转移训练,上肢功能比较好的患者进行上下斜坡训练及大轮平衡技术。

(4)手、上肢功能训练:强化上肢残存肌力、维持和改善ROM,同时进行手灵活性训练。

(5)出院指导:出院前进行家庭康复指导、家居环境改建指导和环境适应训练。

3、中医康复治疗规范

(1)针刺治疗:以疏通督脉为则,选损伤平面上下2-3个华佗夹脊穴、背俞穴以及肢体阳明经穴为主,并辨证加减。

(2)推拿治疗:以疏通督脉、调和气血、补益肝肾为则,选穴参照针刺穴位,手法以滚法、按法、揉法、搓法、擦法等。

(3)其他:电针、艾灸、头皮针、水针、火罐、TDP、中药治疗等。

4、辅助器具应用

(1)颈髓损伤

轮椅为必备的辅助器具,可根据情况选择高靠背轮椅或普通轮椅,早期活动时可配戴颈托、对需要的患者可制作臂外展矫形器、手功能位矫形器、踝足矫形器及进食、穿衣、打电话、书写等自助具,座便椅、洗澡椅可根据情况选用。

(2)胸1~6脊髓损伤

轮椅、座便椅、洗澡椅为完全性损伤患者独立生活所必备的辅助器具,轮椅为普通轮椅,有特殊需要的可选用运动轮椅。对符合使用条件的患者可配备截瘫步行器(RGO)或骨盆长支具(HKAFO),配合步行架、拐杖、腰围等可进行治疗性步行。多数患者夜间需要踝足矫形器维持足部姿势。

(3)胸7~腰2脊髓损伤

轮椅、座便椅、洗澡椅仍为完全性损伤者独立生活所必需、大部分病人可通过截瘫步行器(RGO)或下肢长支具(KAFO)配合步行架、拐杖、腰围等进行治疗性或功能性步行。夜间使用踝足矫形器维持足部姿势。

(4)腰3及以下脊髓损伤

多数应用下肢短支具(AFO)、四脚拐或手杖等可独立步行,但部分患者仍需要轮椅、座便椅、洗澡椅。

七、职业社会康复常规

(一)职业康复流程

1、职业社会康复部评定内容:

(1)职业康复首次面谈问卷

1)一般个人资料

2)与工伤有关资料

3)与工作有关资料

4)工厂探访需求评估

(2)工作分析表格

评估受试者工作的相应的身体要求及基本的身体能力,分析出受试者主要的工作要求与目前的身体要求是否适合。

(3)功能性能力评定表格

评估患者的残余功能。

(4)工作满意度问卷

评估出受测者对当前的工作、报酬、晋升机会、同事关系、上司关系及对工作的总体看法。

(5)林氏就业准备评估量表

评估出受测者当前能否复工,是否做好复工前准备。

2、职业社会康复部训练内容:

(1)职前教育

培养正确良好的工作体位及习惯。

(2)功能性锻炼

帮助患者了解自己能力与局限。

(3)工作能力强化训练

集中提升工作能力,以便工人能安全及有效地重返工作;促进病人至工人的角色转移。

3、工作协调

帮助患者寻找在社会中的位置。

4、重返工作

使患者保持并获得适当的职业,从而促进他们参与或重新参与社会。

(二)社会康复

1、社会康复评价常规

(1)行为评价:仪表外貌、自信心、守时程度、人际关系。

(2)社会功能评价:社会生活能力评价、生存质量评价、家居环境评估。

2、脊髓损伤的社会康复常规

(1)工伤保险政策指导。

(2)伤残适应指导。

(3)压力舒缓指导。

(4)疼痛舒缓指导。

(5)家庭关系指导。

(6)社区资源使用指导。

(7)长期病患照顾者技巧指导。

(8)家庭康复技巧指导。

(9)家居环境无障碍改造指导。

(10)家庭财政安排指导。

(11)家庭未来生计指导。

(12)工作安置协调指导。

(13)重返社区跟进协调指导。

八、出院标准

1、生命体征平稳,病情稳定。

2、不同脊髓损伤水平患者,通过综合康复治疗后,达到预定的基本康复目标。

3、无明显的并发症(包括压疮、呼吸道感染、泌尿道感染、深静脉血栓形成等)或并发症已基本控制。

4、已达到康复住院时限者。

5、需对家居环境改造的,已完成改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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